主旨:本會第10屆會員代表任期將屆,謹訂於99年2月2日及3日辦理分區
選舉第11屆會員代表,請有意願貢獻時間且服務熱忱之會員自即日
起至本(99)年1月15日下午5時截止,至本會辦理第11屆會員代表
候選人登記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會會員代表選舉簡則規定辦理。
二、登記方式:
1.親自登記或委託登記,受託人必須持委託書且為本會會員,每位
受託人僅限受託1人登記。(會員代表候選人登記表如附件一,並
簽署是否遵守本會幹部選舉規範公約同意書如附件二。)
2.不接受通訊登記。
三、候選人選舉票編號排列順序:依照登記先後順序排列。
四、排訂投票日期、時間及區域:投票日上午9時開始至下午4時正
截止。
2月2日(星期二)- 苓雅區.前鎮區.前金區.新興區.小港區.鹽埕區.
2月3日(星期三)- 三民區.左營區.楠梓區.鼓山區.旗津區.
五、各區應選出會員代表人數:
1.苓雅區 9 人 5.小港區 4 人 9.楠梓區 5 人
2.前鎮區 8 人 6.鹽埕區 1 人 10.鼓山區 5 人
3.前金區 9 人 7.三民區 16人 11.旗津區 1 人
4.新興區 7 人 8.左營區 10 人
六、獨立選區應選出會員代表人數:
1.聖功2人(屬苓雅區) 7.高醫28人(屬三民區)
2.凱旋2人(屬苓雅區) 8.高雄榮民總醫院25人(屬左營區)
3.民生2人(屬苓雅區) 9.國軍左營總醫院4人(屬左營區)
4.阮綜合8人(屬苓雅區) 10.市立聯合醫院4人(屬鼓山區)
5.國軍高雄總醫院5人(屬苓雅區) 11.健仁醫院1人(屬楠梓區)
6.市立小港醫院4人(屬小港區)
七、會員代表選舉須知:
1.本會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之選舉按會員分布情形將本市行政
區域分區暨獨立選區(會員人數超過20人之醫療機構為獨立選區)
2.本會依各分區會員人數分別選出會員代表,以會員每20人選出代表
1人(得票數多寡為序),剩餘人數滿15人以上者加選1人,未滿20人
之分區選出代表1人。
*3.會員代表選舉人及被選舉人以98年12月31日前加入本會,在各該
分區內執業之現有會員為限,保留會籍之會員屬於本會所在地行政
區域(前金區),但會員受停權處分而未復權者,不得為選舉人及
被選舉人。
4.會員代表選舉時,會員須攜帶投票出席證或身分證明文件親自出席,
並憑證領取選舉票。
因故不能親自投票者,不得委託他人代理。
5.會員代表選舉以無記名連記法行之,選舉結果得票數多者為當選,
票數相同時以抽籤定之。
6.會員代表任期為3年,連選得連任。
附件如下:
相關檔案:15171575704b454f5ba1f5f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