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ogo
Banner
最新消息
關於我們
院長介紹
期刊資訊
課程資訊
法律相關
員工專區
公文資料
下載專區
連結管理
生活專區
通行專區
訊息管理
我的最愛
討論專區

2007-06-21
轉知有關93、94年醫事服務機構總額點質結算後醫療費用追扣爭議乙案,全聯會目前辦理情形如說明,請 查照。
內  容
主旨:轉知有關93、94年醫事服務機構總額點質結算後醫療費用追扣爭
   議乙案,全聯會目前辦理情形如說明,請 查照。
說明:
  (一)依據全聯會96.06.08全醫聯字第1095號函辦理。
  (二)有關「中央健康保險局向醫療院所追扣民國93年、94年醫事服
    務機構總額點值結算後醫療費用爭議」爭議審議案,全聯會已
    陸續接受會員提供爭議審議會之審定書。綜合行政院衛生署爭
    議審議委員會審定結果均為「申請審議駁回」,其審定理由亦
    均相同。已將審定書轉交理律法律事務所研議。
  (三)理律法律事務所日前就本案提出法理分析,表示就法理而言,
    醫療院所若提起給付訴訟時,行政法院可能會要求醫療院所須
    先對於爭議審議決定提起訴願,並待訴願被駁回後,始能提起
    給付之訴,方符行政爭訟程序。故為避免行政法院以醫療院所
    未經訴願程序為由而拒絕進行本案之實體審理,理律法律事務
    所建議醫療院所對於爭議審議決定提起訴願,並同時對於中央
    健保局提起給付訴訟,俾使行政法院無理由拒絕就本案進行審
    理。爰此,全聯會已委請理律法律事務所研擬訴願書範本,待
    完成後,將依爭審書範本模式,提供轉交有需要之會員參考使用。
  (四)相關時效部分,均由理律法律事務所掌握中。
◎回上頁
本站最佳瀏覽狀態為800x600之螢幕解析度及IE6.0(含)以上之網頁瀏覽器
Kaohsiung City Medical Association CopyRight@2003
會址 高雄市前金區市中一路225號4樓
電話:07-2212588 傳真:07-2156816 E-Mail:ksdoctor@ms31.hinet.ne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