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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6-30
轉知及鼓勵診所參與國健署推動「112年診所高齡友善健康促進自評」自即日起到112年7月31日止。
內  容
主旨:轉知及鼓勵診所參與國健署推動「112年診所高齡友善健康促進自評」
   ,自即日起到112年7月31日止。
說明:
 一、旨揭自評目的係因應人口快速高齡化,診所為重要基層照護機構,
   本署參酌WHO高齡友善照護原則,自110年發展出「診所高齡友善
   健康促進自評」,從健康環境、服務提供、健康促進及社區合作等,
   為營造高齡友善健康促進服務場域提供參考作法,目前已有243家
   診所通過。
 二、申請資格:有意願參與自我評核之西醫(不限科別)診所均得申請。
 三、申請時間:
  (一)受理診所線上申請:112年6月12日至112年7月31日止。
  (二)公告審查結果:112年10月6日前。
 四、申請方式:於「成人預防保健暨慢性疾病防治資訊系統」/
        機構認證專區/高齡友善診所(https://hpdcs.hpa.gov.tw/
        ,線上申請,詳見作業說明
        (https://hpdcs.hpa.gov.tw/index.aspx)。
 五、自評方式:
  (一)依「診所高齡友善健康促進自我評核表」所列5大標準27項基準,
    且依實際執行情形分「規劃期(1分)」、「執行期(2分)」、
   「成熟期(3分)」線上填寫,滿分81分。
  (二)通過標準:達60分(含)以上,且5項必備核心項目皆須達
         「執行期(2分)」以上之評定。
 六、自我評核結果:
   (一)自我評核結果通過之診所,由國健署函文通知審查結果
     ,並頒發標章。
   (二)自評通過效期:3年(自通過自評下一年度起算),如112年通過
            自評,效期為113年至115年。。
 七、旨揭計畫112年本署委託長庚學校財團法人長庚科技大學辦理,
   如有相關疑問,請洽聯絡人:陳羽柔助理
   (電話:03-2118-999#3364,
   電子郵件: yrchen02@mail.cgust.edu.tw)或
   國健署葉漱琦約用專業人員(電話:02-2522-0694,
   電子郵件:genie@hpa.gov.tw
 八、檢送「112年高齡友善服務診所自我評核」及相關資料電子

檔請連結: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drive/folders/1pvNDQeQdVxeyFFtexzhb-GwCybGxwcGO?usp=drive_link 供參。
相關檔案:
2035771859649e386743aa4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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