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9.10.28【11/09-11/13基層診所公費外科口罩配發作業】
刊登日期:2020-10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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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政府[生局發放高雄市醫師公會醫事人員防疫物資相關事宜

一、配發地點:
三民區、三民二區、小港區、左營區、苓雅區、楠梓區、前鎮區、鼓山區、旗津區,另新興衛生所負責發放新興、鹽埕、前金三區

二、配發時間:
請依「轄區衛生所公告領取時間及地點」為主,領取期間於11/9起至11/13止,倘有疑問請逕至衛生所網站或電洽衛生所查詢。(領取口罩時必須繳回第9次簽領清冊)

三、數量:本次配發之一般醫用及外科口罩數量,係以診所為單位,每位執登專任醫師10盒(依疾管署實際到貨數量調度分配)的計算基準配發,提供給診所有工作人員使用。

四、領取注意事項
1.負責醫師親自領取:請𢹂帶負責醫師執業執照,或足以證明為本人之證件。
2.委託代領:請攜帶負責醫師執業執照、印章及代領人身份證。
3.至各衛生所領取口罩時,請務必戴上口罩。
4.請務必自備購物袋。

五、衛生局再次重申提醒
1.配發予各診所的一般外科口罩係提供給診所內醫師、護理師、藥師、批價掛號行政人員及清潔員⋯等所有診所內上班的各員工,非僅提供給醫師。
2.上列各項防疫物資為中央無償撥用,請各診所務必如實製作領用清冊,且嚴禁挪為其他用途,並請於下次領用口罩時繳回前次領用清冊。


發放時間回報表-第10次發放時間統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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