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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例
刊登日期:
2005-08-25
修正「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—神經系統藥物,疼痛解除劑1.1.1. 非類固醇抗發炎劑外用製劑給付規定」,並自94年 9月1日生效。
說明
修正「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—神經系統藥物,疼痛解除劑1.1.1. 非類固醇抗發炎劑外用製劑給付規定」,並自94年9月1日生效。
附「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修正條文:神經系統藥物,疼痛解除劑1.1.1. 非類固醇抗發炎劑外用製劑使用規定」。
附件:
非類固醇抗發炎劑外用製劑給付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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