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醒醫師執業執照六年到期換照
會員福利申請須知
法規條例
刊登日期:
2011-06-14
修正「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」第八部第六章特殊材料品項表,並溯及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施行。
說明
附修正「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」第八部第六章特殊材料品項表
附件:
特殊材料品項表-excel格式 (另開視窗)
特殊材料品項表-PDF格式 (另開視窗)
◎回首頁
◎回上頁
本站最佳瀏覽狀態為800x600之螢幕解析度及IE6.0(含)以上之網頁瀏覽器
Kaohsiung City Medical Association CopyRight@2003
會址 高雄市前金區市中一路225號4樓
電話:07-2212588 傳真:07-2156816 E-Mail:ksdoctor@ms31.hinet.ne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