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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例
刊登日期: 2007-12-11
修正「全民健康保險藥品使用標準碼」(96.12.6)
說明
中央健保局依據「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醫療服務審查辦法」第33條,公告修正「全民健康保險藥品使用標準碼」,並自費用年月97年1月起實施。本次除部份文字修正外,另新增HD:皮下灌注、IE:脊髓硬膜內注射、IVI:玻璃體內注射;修正ID:皮內注射、IS:滑膜內注射、IVA:靜脈添加及 IVD:靜脈點滴滴入等項。詳細內容請上網參閱。「全民健康保險藥品使用標準碼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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