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轉知查報『資深醫師』行醫滿40年(於民國68年12月底前)、
45年(於民國63年12底前)、50年(於民國58年12月底前)、
55年(於民國53年12月底前)、60年(於民國48年12月底前)、
65年(於民國43年12月底前)及行醫滿70年以上,取得醫師資格並
執行醫療業務,在行醫期間未曾停業、歇業且未曾受表揚之醫師
向本會報名,以憑轉報全聯會於108年11月9日(六)第72屆醫師節
慶祝大會中表揚。
說明:
(一)退除役醫師持有總統任命為軍醫官任官令或將級以上主管發布之
軍醫任職令者,其執行醫療業務年資,得以自取得總統任官令或
軍醫任執令之日至退役之日年資,加自領得醫師證書後執行醫療
業務年資合併計算。
※(二)民國57年(含)以前畢業者,以畢業證書發給日為認證日期;
自民國58年(含)起,參加醫師甄審考試及格者,以醫師證書發給日
為資深醫師認證日期。
(三)請符合資深醫師表揚資格之會員於108年7月25日前
電話07-2212588向本會報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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