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-09-12
貴醫事服務機構與本署簽訂之「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」將屆滿,為提供便捷電子化續約服務,請於10日內填寫「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合約書印鑑卡」寄回高屏業務組,並自107年9月17日至107年9月28日期間依附件說明段配合辦理,請 查照。
內  容
主旨:貴醫事服務機構與本署簽訂之「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」
   將屆滿,為提供便捷電子化續約服務,請於10日內填寫
   「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合約書印鑑卡」寄回高屏業務組
   ,並自107年9月17日至107年9月28日期間依附件說明段配合辦理
   ,請 查照。
說明: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07.9.3.健保高字第1076096752號
   函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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