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檢送高雄市衛生局105年口腔篩檢競賽獎勵計畫,請會員踴躍參加
,請 查照。
說明:
(一)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05.1.18.高市衛健字第10530415901號函辦理。
(二)105年新加入口腔癌篩檢服務院所獎勵計畫如下:
1.活動期間:105年1月1日至105年11月30日為止。
2.活動對象:以本市104年未提供口腔癌篩檢服務之醫療院所為限
(排除105年癌症品質提升計畫醫院)。
3.執行方式:醫療院所至少完成30人口腔癌篩檢即獎勵1000元禮券。
4.審查標準:
(1)完成篩檢人數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癌症篩檢系統報表為主。
(2)計算方式:統計日期以105年12月6日前完成上傳,逾期不列入
成績計算,並以12月7日於國民健康署大乳口系統下載
醫療院所完成篩檢量(有抆個案),通知符合獲獎勵院所
領取禮券。
(3)領獎:篩檢統計完成後,予以函文通知符合得獎資格醫療院所,
進行簽收請領禮券。
(三)105年口腔癌篩檢院所獎勵計畫如下:
1.活動期間:105年1月1日至105年11月30日為止。
2.活動對象:以本市之醫療院所為限
(排除105年癌症品質提升計畫醫院)。
3.執行方式:至少完成100人口腔癌篩檢才能參與本競賽活動。
採用累計方式計算,依篩檢人數分成5組,
給予1,000-7,000元禮券,每半年評比一次,
分別於7月6日、12月7日於國民健康署大乳口系統
下載醫療院所完成篩檢量(有效個案),通知符合
獲獎勵院所領取禮券。
4.審查標準:
(1)完成篩檢人數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癌症篩檢系統報表為主。
(2)計算方式:上半年依系統統計日期以105年7月5日前完成上傳;
下半年統計以105年12月6日前完成上傳,逾期不到入成績計算,
且女性篩檢量僅有效篩檢人數15%列入計算。
(3)領獎:篩檢統計完成後,予以函文通知符合得獎資格醫療院所,
進行簽收請領禮券。
(四)連絡人:謝孟君技士(電話:7134000分機5103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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