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轉知有關103年8月1日高雄氣爆健保協助措施訊息已呈現在該署網站
首頁,災害期間健保署關心您的就醫需要、高雄氣爆事件相關優惠
內容及費用申報方式,請 查照。
說明:
(一)依據中央健保署高屏業務組103.8.28.e-mail辦理。
(二)因災就醫之部分負擔全免:只要是因氣爆受傷就醫,不論門診、急診
或住院,都不必付部分負擔費用。
(三)優惠期間:6個月
(四)就醫時,如無法取得健保卡或卡片遭毀損等無法持健保卡就醫者,
請醫療院所於「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例外就醫」名冊上填寫
就醫日期、就醫類別(門、住診)、姓名、出生日期、身分證號、
連絡電話及地址後,即可以健保身分就醫,就醫序號以「C001」
(例外就醫者)申報。
(五)特約院所醫療費用點數申報格式之『給付類別(門診:d14;住院:d7;
交付機構:d5) 』欄位新增給付類別代碼『Z(高雄市氣爆事件)』,
部分負擔代碼為「009」。
附件:
高雄氣爆事件相關優惠內容及費用申報方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