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高雄醫療廢棄物處理有限公司收費標準調整事宜,本會聯合本市牙醫師、中醫師、醫檢師公會及高雄縣醫師、牙醫師、中醫師公會與高雄醫療廢棄物處理公司經93.12.10.及93.12.20.二次會議協商後,結論自明年(94年)三月一日起調整收費標準如下: 1.原每月量2公斤以內之診所調整為每月3公斤以內基本費為800元,超過 公斤加收42元。 2.原每月量5公斤以內之診所調整為每月6公斤以內基本費為1000元,超 過公斤加收42元。 3.醫院量大無基本費,依原委託處理量收費不調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