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為配合政府外援政策,謹請於本(103)年3月31日前填復上半年
之醫療器材募徵問卷(如附件),請醫療院所(包含醫院及衛生所等)
填具旨揭問卷,請 查照。
說明:
(一)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03.2.27.高市衛藥字第10331758900號函
辦理。
(二)請有意願捐贈之院所於103年3月31日前填復上半年之
「二手醫療器材募徵問卷」如附件,以不備文方式傳真或電子郵件
回復至國立台灣大學GMISS計畫聯絡人李佳穎小姐,
電話:02-33225891,傳真:02-23940049;
電子郵件信箱:gmiss@ gmiss.mohw.gov.tw),
亦可於GMISS網站線上登錄欲捐贈之醫療設備,
網址為http:// gmiss.mohw.gov.tw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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