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有關各醫療院所如有使用管制藥品第一級至第三級者,應於97年7 月1日至7 月31日確實辦理97年度1月至6月第一級至第三級管制藥 品收支結存情形之申報,以免受罰,請 查照。 說明: (一) 1.書面申報方式:管制藥品收支結存申報表請製作一式三 份,一份由各醫療院所自行留存,其餘兩份須加蓋醫療 院所印信或戳記、負責人印章及管制藥品管理人簽章後 ,以掛號郵寄或其他方式分別送達各轄區衛生所及行政 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申報,以郵寄方式申報者,申 報日期以郵戳為憑。 (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:台北市100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 ) 2.網路申報方式:請至管制藥品管理局網站 (www.nbcd.gov.tw)右邊管制藥品管理資訊系統申報,上 網申報完成後,不需再寄送書面資料至管制藥品管理局 及衛生局(所);網路申報操作如遇問題,請洽管制藥品 管理局稽核管制組02-23975006#2567或2572。 (二)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者,但本期未購買、未使用管制藥品且 目前未有結存量者,仍須申報。 (三)為提升行政效率,請各醫療機構使用網路媒體申報管制藥品 收支結存情形,其中有關「管制藥品之購買(退貨)即轉(受) 讓」資料,請各醫療機構即時上網申報,俾利衛生機關執行 管制藥品流向之勾稽作業時,能即時發現問題,以確實掌握 藥品流向,防範流為不法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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