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全聯會「會員團體保險」自112年7月1日起由中國人壽保險公司
承保,投保年齡及保障內容詳如說明二,請 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全聯會112.7.6全醫聯字第1120000886號函辦理。
二、全聯會不僅為會員爭取合理的醫療專業權益,更體恤及關懷全體會員
福祉,為會員規劃完善的福利制度,自89年1月起全聯會即與保險公司
合作,為會員投保定期壽險。
三、112年6月份原合約到期,全聯會積極洽詢各家保險公司爭取更有利的
方案,歷經112年5月30日第13屆第2次會員福祉委員會會議、6月15日
第13屆第6次常務理事會會議決議:建議以中國人壽方案為優先考慮,
然為顧及100歲以上無法承保之醫師會員,授權周理事長及秘書處後續
將相關意見及資料精密計算後,於常務理事會群組報告。在全聯會常務
理事line群組中,眾人共同集思廣益分析研議利弊,並仔細精算審慎
評估後,經投票決議自7月1日起由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的低保費、
多重保障來承作全聯會112年度的會員團體保險。
四、中國人壽保險公司自112年7月1日起承保全聯會之「會員團體保險」,
內容如下:
1.投保年齡:定期壽險自滿15足歲至至99歲止;意外險至105歲止。
2.保障內容:
(1)定期壽險25萬。
(2)團體意外險25萬。
(3)壽險附加2-11級失能給付。
(4)重大燒燙傷給付10萬。
五、綜上,有關百歲以上會員,保險公司無法納保,全聯會將致贈一次性
『祝壽金』,予以祝福。
相關檔案:93047707164abb798f00c1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