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配置與管理規劃原則修訂,以及自106年12月1日起至107年3月31日止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案,請貴院所依附件說明段配合辦理,請 查照。
刊登日期:2017-12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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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  容
主旨:有關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配置與管理規劃原則修訂,以及自
   106年12月1日起至107年3月31日止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
   使用條件案,請貴院所依附件說明段配合辦理,請 查照。
說明: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06.11.24.高市衛疾管字第10638955800號
   函辦理。
附 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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